公积金缴存基数这样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每年1—12月。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具体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补贴、通讯费补贴、工作餐补贴及差旅费不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最高月缴存基数、缴存额上调
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各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元,最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各83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由年度的元,上调至元,最高月缴存额由年度的单位和个人各元,上调至单位和个人各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和最低月缴存额没有调整。
调整工作正在进行中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缴存单位在5%—12%的范围内(选整数)确定,单位与职工个人应同比例缴存。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缴存工资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社会养老保险基数执行且不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统一为24%。
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安排在年7月20日至9月30日进行。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调整后的月缴存额缴存年1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前的差额部分应及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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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李小川
审核:詹柳英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