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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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资阳口腔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国有民办)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双组长,招生、教学、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部署和检查高职单招各环节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招生*策,坚持“招考分离、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的“四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安排参与高职单招任何环节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报名参加四川省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选择学校志愿:考生应于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