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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摊面积,老百姓呼声高专家却称取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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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买房一直是广大国人的头等大事。有一套房意味着有一个落脚点,意味着有一座靠山。房产给人的底气与安全感,是其他消费品和投资品所给不了的。

然而买房的人都知道,公摊面积无疑是最令人头疼的。

公摊面积,指除了实际居住面积之外的配套面积,这部分面积由所有的业主共同摊付,也算在房款总价里,诸如电梯井小区公共的活动区域、楼梯和部分的停车位等等。

公摊面积并不是我国独创的,而是从香港传过来的。已经为人们所诟病许久。我国从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问题引发的热议就持续不断,这么多年过去了,公摊面积一直存在,但是存在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合理的。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城市规模越来越大,房价也逐步水涨船高,公摊面积已经成为了购房者的心头恨。以单价元购买平方的房子,假设公摊面积取20%,那么就意味着实际居住面积只有80平方米,也就是说花平方米的钱,住了8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三室一厅的钱,只能住上两室一厅的房子。剩下的公摊面积需要付出20万,足够一般家庭购置一辆汽车。况且现在不少开发商设计的公摊面积系数普遍在25%以上。

关于公摊面积,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矛盾愈发突出。

资深房地产专家刘全,在社交平台上曾这样说到“取消住宅公摊面积老百姓呼声最高。”

消费者反对的其实不是公摊面积,而是公摊面积的计算缺乏统一的标准,公摊面积不透明给混乱收费大开方便之门,许多开发商会故意做大公摊面积,管理混乱,甚至重复公摊、重复收钱。并且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开发商不断推高了公摊面积的系数,以从中牟利。并且在公摊面积上,如有广告等其他收入,这部分收入应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很多的开发商擅自收入囊中,不仅违法违规,并且实际上已经侵犯了群众的利益。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地,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所以,小区电梯广告与楼道广告等公摊面积部分的收益应为全体业主共有,这笔钱该怎么用,也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那么,“万恶”的公摊面积会取消吗?很多人知道,重庆是个购房没有公摊的城市。那么,“重庆经验”能否全国推广?

资阳市副市长刘廷安建议,要明确售房过程中公开公摊面积数据的强制义务,有效减少售房过程中的“自由发挥”。同时将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的单价分别计算销售,让公摊面积的单价低于套内面积的单价。

这一建议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

但也有专家却持有反对意见,他们表示,若取消“公摊面积”,物业费等费用计算方式也可能会调整,还会导致房价总价不变,但单价上涨。购房者该出的总价,也不会少。虽如此,但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支付,如果取消公摊,对消费者而言也不会落得多少便宜。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公摊面积取消后,开发商会压缩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场地,对于业主们来说,对比之前甚至会吃亏。

对于专家们的质疑,取消公摊会使开发商失去公共设施建设的动力,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新华社曾经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质疑: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此外,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央媒也纷纷发文,拷问“公摊制度”的合理性。

3月7日,海南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的出台,打响了现房销售第一枪。长远来看,期房销售制度也会随之淘汰,随着房地产市场日益规范,公摊费用的取消也许是大势所趋,民意所向。

毕竟,不符合时代要求,不符合民心所向的规矩,都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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