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业委会成立后,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便同时存在两家物业公司,向业主们收费。对此,公寓前期物业公司大连万象美物业称他们是公寓唯一合法的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则称业委会成立后,前期物业合同已自然终止,业委会已重新选聘物业费更便宜的新公司四川神州德祥物业。
房管部门多次调解无果后认为,相对而言,一家合法,一家合理,但问题的核心在于业委会成立是否合法。因认为业委会成立不合法,资阳万达广场开发商将三贤祠街道办诉至法院(红星新闻8月3日曾作报道公寓楼现两家物业一家合法,一家合理?开发商将街道办诉至法院)。
12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雁江区人民法院等多方获悉,法院已于25日作出裁定,驳回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因为,本案审理终结前,开发商将部分自持房屋转移给另一家公司后,自持涉案区域专有面积未超过总面积半数,不再具有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
公寓楼同存两家物业
一家合法,一家合理?
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分A、B两座,每座28层,每层28间房,内有茶馆、育婴中心、装修公司、酒店等众多经营场所。大连万象美物业资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于年底交付使用,不包括商场,另有户,大连万象美物业成为公寓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
↑大连万象美物业
“至今,大连万象美物业仍然是房管部门认可的资阳万达广场SOHO公寓的唯一合法物业公司。”今年8月,该负责人称,年底成立业委会后,公寓楼来了四川神州德祥物业,业委会在改造电表收费的同时还要求业主们向该物业公司缴纳1年的物业费。他们和四川神州德祥物业及业委会还曾发生争执。
当时,业委会表示:
业委会成立后,前期物业合同已自然终止,经业委会及80%以上业主同意,业委会已重新选聘物业费更便宜的新公司四川神州德祥物业。
今年8月,资阳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针对资阳万达广场SOHU公寓两家物业公司的问题,核心在于业委会成立是否合法。此前,资阳市房管局曾两次发函,要求三贤祠街道办规范业委会。“业委会成立是在街道办备案,如果业委会成立达不到‘双过半’,那街道办就应该及时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说,相对而言,大连万象美物业合法,四川神州德祥物业合理。
↑四川神州德祥物业
业委会成立非法?
开发商起诉街道办被驳回
房管部门及街道办曾多次调解未果后,认为业委会成立不合法的开发商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将三贤祠街道办诉至法院。
12月25日,雁江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根据裁定书,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称,在知晓街道办主持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工作存在重大程序和实质性违法情况下,公司曾多次去函,也曾在筹备组会议上提出异议,但业委会成功备案。
开发商认为,业委会成立需专有面积和人数“双过半”,但公司持有的专有建筑面积超过50%,街道办对违法成立的业委会备案,行政行为违法。
据法院查明:
截止年9月19日,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自持房屋面积12万余平方米。本案审理过程中,该公司于今年10月将绝大部分自持房屋面积转移登记给资阳万达实业有限公司,截止本案审理终结前实际持有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或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时持有涉案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超过半数,但截止本案审理终结前,其将部分自持房屋转移给资阳万达实业有限公司后,自持涉案区域专有面积未超过总面积半数,不再具有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
为此,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12月25日,大连万象美物业资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被驳回起诉后,开发商将提起上诉。但红星新闻记者两次电话联系资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均称不知情,也未告知公司相关知情人联系方式。
资阳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管部门也曾多次调解此事,但无果。“如开发商将继续上诉,就先让他们走法律途径,看能否解决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