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1号文件规定。结合《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招考试招生章程》,经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按成绩总分(文化+技能综合测试)排序录取,拟划定普高类、中职类分专业录取分数控制线如下:
资阳口腔职业学院
年单招考试分专业拟录取控制线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公示截止时间6月8日),如有考生申请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则在未录取的控制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放弃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高职单招录取后将不能参加7月份高考,如有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于6月8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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