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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参加并通过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于年3月29日至3月31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资格申请地司法局领取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重庆市司法局,万州区司法局黔江区司法局涪陵区司法局渝中区司法局大渡口区司法局江北区司法局沙坪坝区司法局九龙坡区司法局南岸区司法局北碚区司法局渝北区司法局永川区司法局498549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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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
关于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授予颁发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颁证时间
年3月29日至31日。
二、颁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地司法局。
三、领证所需证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律不得代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申请地司法局联系。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须进行初始备案,请注意与申请地司法局核对。
3、现役*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到申请地司法局领取。
4、港、澳、台籍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4月中下旬由司法部统一组织颁发,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市(州)司法局联系方式
1、成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