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国土、林业和草原、地质勘查和测绘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林业局,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年度国土、林业和草原、地质勘查和测绘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国土、林业和草原、地质勘查和测绘工程技术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受理乐至县书面委托的国土、林业和草原、地质勘查和测绘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岳县书面委托的国土、地质勘查和测绘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受理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书面委托的国土、林业和草原、地质勘查和测绘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国土工程专业(个):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
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10个):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林草地理信息应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
地质勘查工程专业(7个):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实验测试。
测绘工程专业(6个):大地测量与导航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测绘。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遵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7号)、《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工程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自然资发〔〕6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林规发〔〕4号)和《四川省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测发〔〕50号)所列申报评审条件。以上文件均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若试行期满未出新文件,暂按试行文件执行)
四、参加答辩人员
(一)非本专业学历;
(二)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
(三)中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要求答辩的。
五、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一)本人申报。申报人本人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